四川日报|探索经济区和行政区适度分离 川渝可向先行者学什么( 二 )


和调整行政区划相比 , 吴振明认为探索适度分离更灵活 , 可根据情况变化不断调整 , 制度成本也相对更低 。 多位受访专家谈到 , 这种方式可通过“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来赋予试点地区最大限度的经济自由度 , 从而让市场更好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
多位受访专家提醒 , 不能忽视第三条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性 。 吴振明表示 , 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不必要干预 , 也能从根本上化解经济区和行政区矛盾 。 “在区域合作框架下 , 我们更多谈‘探索适度分离’ 。 但我们也不能忘记 , 它应该和省内转变政府职能相关工作一起同步推进 。 ”
适度分离至少有2种模式
有哪些“沿海实践”可参考?
围绕经济区和行政区适度分离 , 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沿海地区普遍划有试点区域进行相关探索 。 综合受访专家观点 , 根据合作双方发展水平差异可将试点大致分为“强弱合作”“强强合作”两种情况 。 国内深汕特别合作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分别是这两种情况的典型代表 。 受访专家认为 , 其实践可为川渝两地不同地区合作实践提供直接参考 。
“强弱合作”模式
深汕特别合作区
“强弱合作”更多要求相对强势一方进行资源要素投入以弥补基础设施等短板 。 但在共管模式下 , 其往往不敢投、不想投 。 在“强弱合作”情况下 , 相对弱势一方需要充分让渡试点地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根据公开信息 , 深汕特别合作区是广东省汕尾市西部一块468平方公里的区域 。 它和深圳市并不接壤 , 中间还隔着惠州市 。
2008年 , 深圳市和汕尾市决定共建合作区 。 多位受访专家提到 , 合作区是区域间“强弱合作”的典型案例:2008年两地GDP相差超过20倍 。 “通过跨行政区合作 , 汕尾想承接好深圳产业溢出;深圳则可借此实现‘腾笼换鸟’ , 为高精尖产业发展腾出空间 。 ”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江苏省社科院研究员丁宏表示 , 双方合作有坚实基础 。
为顺利推进工作 , 深汕在合作一开始就明确了各自职责和利益分享机制 。 采访人员拿到的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一份专题报告显示 , 双方同意由深圳主导经济建设 , 汕尾负责征地拆迁和社会事务;两市在GDP、财税、土地收益等方面实施利益分成 。 以GDP为例 , 按深圳70%、汕尾30%比例计入两市指标 。
即便如此 , 合作之路也有曲折:上述报告显示 , 截至2017年初 , 合作区仍面临“两地政府主体责任划分不清、办事效率低下、双方‘扯皮’增多、人事及融资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等系列重大问题 。 ”农工党深圳市委会在同年公布的相关提案中谈到 , 合作区与深圳其他各区不仅没有优势互补 , 反而出现市场竞争行政化、资源配置碎片化等现象 。
让人疑惑的是:从一开始就明确了各自分工 , 深汕为什么还会出现“主体责任划分不清”等问题?
有受访专家提到 , 问题就出在“共同管理”上 。 “一个管经济、一个管社会事务 , 听起来分工明确 , 实际上互相掣肘 , 重大事项还是要双方同意 。 ”广东省社科院原院长、研究员王珺表示 , “共同说了算”常常就导致“共同说了不算” 。 部分项目就因两市在人员待遇等问题上存在分歧、土地拆迁不到位而推进缓慢 。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钟坚进一步谈到背后的“权责不对等”:深汕“强弱合作” , 更多要求深圳进行资源要素投入以弥补基础设施等短板 。 但在共管模式下 , 承担更多责任的一方却没获得更多话语权 , 往往就导致不敢投、不想投 。
多位受访专家谈到 , “强弱合作”需要相对弱势一方充分让渡试点地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 交由相对强势一方主导 。 四川省产业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骆玲建议 , 川渝类似地区可借鉴相关经验 , 把试点区域涉及的资源配置、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权限交由相对强势一方主导 , 更好发挥其资源和能力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