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起毒杀土狗案宣判:6人被判刑并承担民事公益诉讼赔偿( 二 )

警方在刘某的租房及冷库内 , 共查获被毒死的狗107条 , 共计重量1124公斤 。 经检验 , 扣押送检的飞镖针及狗血、狗肾均检出琥珀胆碱成分 。 根据专家意见 , 琥珀胆碱属于剧毒物质 , 食品中不得含有该有毒物质 。

萧山区检察院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 , 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 要求判令张某、刘某共同支付销售有毒狗肉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 共计24万元;判令刘某支付销售有毒狗肉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 共计11.72万元;判令张某、刘某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 。 法院日前依法作出判决 , 支持检察机关所有诉讼请求 。 目前 , 判决已经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