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收费探店视频应显著标明“广告”( 四 )


陈音江:各种探店乱象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博主探店属于新型宣传方式,有关行为的法律属性,有关主体的责任划分都不够明确,加上相关法律也不够完善,所以给一些不诚信的个人或商家提供了打擦边球的机会。
采访人员:探店博主真正的意义和应当遵守的底线是什么?各方主体应如何做才能减少乱象产生?
橙飞一下:这是个新兴行业,目前还没有较为具体的政策法规来进行规范。但不管哪行哪业,我认为最起码得做到真实,推荐的东西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把自己真实的体验和感受说出来,让大家去判断和选择。对探店博主而言,想要减少探店过程中的乱象,能做的也就是真实,这样才能推动行业良性运转。
朱晓娟:相关行业协会应对店家进行宣传引导,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或广告主的探店博主也应接受广告行业协会的指导,信息发布平台主动监测并对违法广告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作为消费者,也要保持谨慎注意,不能仅听博主的一面之词,理性消费。
陈音江:从长远来看,应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博主探店行为的法律属性进行明确细化。监管部门应当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对存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关平台要健全规则并加强日常监管,商家要诚信守法经营,探店博主要守住诚信底线,为公众提供真实客观的评价内容;消费者也要不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如果发现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治日报:收费探店视频应显著标明“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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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收费探店视频应显著标明“广告”】编辑/樊宏伟